近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23年第7号),对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行再次优化调整。“动态调整、科学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放”也有“收”
【资料图】
形成审批权限动态调整机制
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处长姚远介绍,按照“抓大放小、有放有收,应放尽放、放管结合”的原则,我省已形成环评审批权限动态调整机制。
此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优化调整,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白酒、酒精制造项目”“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生产能力60万吨/年以上的煤炭开采项目”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整体下放至市州;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白酒、酒精制造项目”“新建、扩建含前工序的8英寸及以上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部分市州;将“新建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水库”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收至省级。
“对下放的环评审批权限,市(州)生态环境局标准不能变、质量不能降,还要提质增效。”姚远表示,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底线约束、认真执行环评审批原则,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的硬约束。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存在环境制约的项目提出选址选线、工艺流程、环保措施等优化强化的指导意见。此外,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环评管理、提高环评质效。
有“管”也有“服”
环评持续用好“红黑榜”管理
“我省将不断健全完善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机制,强化环评单位管理。”姚远介绍,环评质量较好的将被列入“红榜”给予正面激励,对相关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减少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比例和频次;环评质量差和有其他失信行为的,将列入“黑榜”予以通报警示,对相关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加大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比例和频次。
例如,近期,四川汉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相关信息已在“黑榜”挂出公示,并对环评单位进行了约谈提醒。
今年3月,生态环境厅在官网上线“环评信息服务”栏目,向社会公开在川开展环评业务且自愿登记的环评单位、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质量评分等信息,公众可在栏目内查看环评单位近3年编制的环评文件情况,以及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诚信档案记录、黑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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