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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危小禁 郁玉琴)近日,经河南省扶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同时禁止其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两高”和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后,扶沟县检察院办理的该县首例教职人员被判“终身禁业”的刑事案件。
2022年11月,50多岁的周某利用承包经营校园洗头房的机会,对不满14周岁的在校学生进行猥亵,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今年1月4日,扶沟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后,扶沟县检察院依据《意见》向相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学校勤杂人员的教育管理、岗前法治培训;严格落实教职工犯罪记录查询,对有性侵害、拐卖、虐待、暴力伤害等犯罪记录的坚决不予录用;按规定配备监控等设备设施,实现校园公共场所监控全覆盖。
为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3月9日,扶沟县检察院与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召开“从业禁止制度落实”推进会,全县360余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负责人参加。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月30日,扶沟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走进城区部分学校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查看制度台账,检察官确认回访的校园已实现了公共场所监控设施全装备全覆盖,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对入校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前查询,还设立工作台账常态化落实查询制度,每隔三个月对校内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发现曾有暴力伤害等犯罪记录的2名安保人员、1名勤杂人员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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