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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汕头市玉蕾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459万余元。
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罚款411.2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7.1万余元,没收盐渍芥菜88.2吨以及挖掘机、铲车,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因生产经营虚标生产日期的食品,被罚款21.5万余元,没收产品66箱。另外,对当事人食品生产者工艺流程等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提请原发证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及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王晓东、质量负责人王楚亮、食品安全员纪晓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仲隆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今年3·15期间,广东电视台曝光汕头市玉蕾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蕾橄榄菜原材料和污水垃圾混合堆放,阵阵恶臭,苍蝇盘旋。该公司随后发声明致歉,并表示企业停工停产,对涉及到生产蔬菜原料进行溯源调查,对涉及生产原料储运等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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