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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玛眼科(03309)发布公告,林顺潮医生与希玛医疗集团于2023年7月6日订立合营协议,以共同投资及开发眼科及肿瘤科的创新药物项目。
根据合营协议,当合营业务过程有资金需要,在合营公司向合营方发出合理通知后10个营业日内,林顺潮医生及希玛医疗集团将分别按其各自在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即分别为合营公司注册股本的70%及30%),以提供股东贷款予合营公司的方式以现金注资最多467万美元(约3640万港元)及200万美元(约1560万港元),以支持合营公司促进实现其业务目标。
凭藉在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特别是在大湾区,建立的医疗服务网络,集团与林顺潮医生经常接触到眼科及肿瘤科领域的各种创新药物开发项目。具体而言,集团旗下有三间医院获批成为港澳药械通其下的医院,于相关的政策下,该等医院能利用快速批准通道,使用在中国香港已经获批准并使用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
另一方面,林顺潮医生是《亚太眼科杂志》的创办人及主编,根据科睿唯安的资料,其影响因子在全球62本入选的眼科期刊排名全球第七,亚洲排名第一。
通过成立合营公司及订立合营协议,集团可以利用林顺潮医生的医学专业知识、全球网络及声誉,在眼科及肿瘤科领域的创新药物项目中拥有良好的管道及进行投资,这与公司投资价值链上游商机的策略相一致,为集团创造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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