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了一张对浙商基金前基金经理刘炜的“罚单”,又一起基金行业老鼠仓案件被公诸于众。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炜利用“唐某卿”账户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进行趋同交易,累计金额1760.24万元,证监会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不过,除了“老鼠仓”本身,引起市场巨大关注的是,这位基金经理还倒亏了36.51万元。
其在职期间业绩表现较差,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9月21日管理期间,其任职回报为-42.21%,行业排名垫底。
(资料图)
趋同交易倒亏36万,管理产品亏4成
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21年2月1日入职浙商基金后,刘炜就参与管理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并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分析、投资决策等工作,直至2022年9月5日被浙商基金暂停职务。
换言之,刘炜因职务便利知悉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交易有关的研究报告、投资策略、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另据调查,刘炜是控制“唐某卿”账户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进行趋同交易。
所谓趋同交易,就是指证券从业人员在机构操作前后,使用其个人控制的账户或者泄露给他人,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的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老鼠仓”的一种。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历来是严查的重点领域。
2021年2月24日账户开立后至2022年9月5日,“唐某卿”国联证券账户内资金为刘炜自有资金,在此期间,刘炜通过手机下单交易,账户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交易高度趋同。
调查结果显示,“唐某卿”国联证券账户共交易深市、沪市股票各24只、41只,交易成交金额分别1318.72万元、1972.55万元,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趋同交易股票13只、23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为587.57万元、1172.67万元。
经计算,刘炜利用“唐某卿”账户趋同交易合计成交金额1760.24万元,趋同交易合计亏损36.51万元。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刘炜处以3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刘炜的履历颇为靓丽,其拥有超过17年中国(香港)投资管理与国际投行研究经验,曾担任过里昂证券CLSA中国研究主管和首席策略师,被《亚洲货币》等权威杂志评为最佳中国分析师。
但从业绩表现来看,Choice数据显示,刘炜在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9月21日管理期间,其任职回报为-42.21%,任职排名为1935/1990。
2022年9月21日,浙商基金发布公告称,刘炜因个人原因离任,但在基金经理变更类型一栏中,显示的则是“解聘基金经理”。第一财经记者查阅证监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信息时,刘炜已“没有相关记录”。
“老鼠仓”为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隐蔽的“老鼠仓”交易陆续曝光,多次引起市场关注。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仍然有人不惜以身犯险。例如,前冠军基金经理汪鸣就因趋同交易被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老鼠仓’有很多种,除了个人单独交易,还有从业人员共享信息、交换信息、合谋从事非法交易等。”华南一位公募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老鼠仓”向来是证监会执法关注的重点,基金公司也持“零容忍”态度。
不过,从过去的情况来看,在旗下基金经理涉“老鼠仓”被公之于众后,基金公司多以案件属于员工“个人行为”且“已经离职”来划清界限。“这并不一定有效,情节严重会影响公司发新产品。”一位大型基金公司人士称。
他进一步向记者分析指出,此前就有基金公司因“老鼠仓”事件被停新发产品业务,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暂停6个月所有新产品、新业务申请,已经是相对严重的处罚了,对业内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即使没有到叫停业务的程度,但如果想进某些机构的白名单就有难度了。这个问题一出来,别人会对你(公司)的风控、管理能力等方面有所疑问。”在前述华南业内人士看来,影响并非仅限于短期。
另一位基金公司员工透露,基金公司一般在这方面管理十分严格,例如公司规定基金公司员工不得购买股票,对于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买卖股票也有严格的限制,除了内部监管,证监会及交易所等都有相关数据在查。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这一行为也多次表明态度。例如,证监会去年4月在《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严厉打击“老鼠仓”、市场操纵、利益输送、非公平交易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规人员从业“黑名单”制度和公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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