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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吴蕾 通讯员 李嘉怡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执法检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力求加强和完善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管,防止弄虚作假,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已将“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制定了《深圳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7月21日,行动抽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共937家次,发现问题机构144家,已整改完成85家,立案20宗,行政罚款67万。《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更好地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力度和准度,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后续的执法检查提供指引。
《指导意见》同时也是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规范化,体系化方面所进行的有力探索,主要亮点有:覆盖面广,重点针对环评文件编制、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碳排放核查活动、环境监测以及机动车排放检验等领域进行检查;导向精准,从常见违法情形、现场检查要点、询问要点、其他证据要点等4个方面明确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应注意的各类注意事项;指导性强,有效解决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困惑,提升办案水平。
下一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合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不断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高压态势,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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