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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市审计局与北海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共分四章十二条,从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进一步规范拓展协同共治领域,实现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共同服务北海高质量发展。
强化日常监督协同
《办法》明确“统审”双方要以协调办法为依托,打通信息壁垒、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日常联络、会商重要事项,明确负责具体联络事宜的内部机构,实现归口管理、信息共享。双方办事机构要密切协作配合,在监督重点谋划、发现问题通报等方面加强信息交换、凝聚监督共识,实现对重点单位、重点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联动监督。
推动完善协作机制
《办法》明确“统审”双方要实现优势互补、相互借力、促进协同发展,建立健全日常联系、监督会商、信息互通、线索移送、专业技术交流等5项协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监督力量融合。
加强线索移送管理
《办法》明确“统审”双方在监督过程中,若发现应属对方监督范围的对象和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并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积极核实对方移交的事项,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关注,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发挥监督叠加效应,做到步调统一、线索互移、问题同治。
深化成果互通共享
《办法》明确“统审”双方在密切协作配合、深化成果融通与运用等方面的实施路径,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攥指成拳、合力攻坚,共同做好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的“下半篇文章”。(韩丽敏)
来源:北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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